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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山东科技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时间:2026-03-25浏览: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为规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管理、监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在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包括命制复试试题并制定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全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等。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招生计划

学院各学科专业严格执行学校实际分配的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若有调整,将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充分论证,经学院工作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批。

(二)复试分数线

1.学院复试分数线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执行:https://yjsy.sdust.edu.cn/zhaosheng/tzgg.htm

2.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一志愿复试名单

根据复试分数线,公布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基本信息,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三)复试资格审核

1.考生须于202632612点之前,按照学院具体要求,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s.sdust.edu.cn/logon),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入伍前学历(学籍)注册备案表或本(专)科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四)复试形式

1.学院一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安排。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将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要加试船舶流体力学与工程力学两门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为2026328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相关通知。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为2026328800-12:00,地点为学校J9-112教室。

(七)复试费用

依据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在202632612点之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我校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符合调入学院相关专业的复试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一志愿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各调剂专业具体接收一志愿专业范围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5.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我校专业的复试要求。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我校专业的复试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7.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8.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未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复试费用

依据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收取调剂复试费,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缴费。调剂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所有调剂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录取

1.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① 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合格标准为11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排名,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

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

7.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院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为准。

4.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6057150

学院电话:0532-80698696

邮箱:skdhyyjs@sdust.edu.cn




附件: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和基本信息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政治理论成绩

外国语成绩

业务课一成绩

业务课二成绩

初试总成绩

备注

104246530001270

刘岳霆

55

80

114

121

370


104246530004769

赵新昊

52

71

100

137

360


104246530007984

曾思琪

52

66

91

130

339


104246530002503

于海洋

56

72

81

124

333


104246530001267

郭宇轩

54

55

98

125

332


104246530001269

刘文博

51

57

90

131

329


104246530007671

吕晴晴

53

76

62

126

317


104246530001272

王柏涵

56

46

85

129

316

同等学力

104246530001275

杨陆佳

51

65

74

118

308


104246530007114

常保连

41

43

99

96

279


104246530007731

张家宇

46

55

108

60

269


104246110670368

董芳菲






立功表彰免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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